顺德区扫黑除恶办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最新《佛山市顺德区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相较旧标准,新奖励办法在奖励原则、奖励范围、奖励标准、举报途径等规定上有调整,扩大了奖励范围,最低奖励金从2000元起步,而最高奖励金15万元保持不变。
 
  根据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力营造全区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顺德,顺德区扫黑除恶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佛山市顺德区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原2018年印发的《顺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顺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新《奖励办法》列有奖励对象、奖励原则、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流程、举报途径等重要事项。对比旧奖励办法,新办法作了多处调整,如: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不予奖励;奖励标准上,新办法扩大了奖励范围,对于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相关罪名或以犯罪团伙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3万元;十二项可申请奖励范围中,对于已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不再列入奖励范围。
 
  新《奖励办法》提到,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途径如下:
 
  (一)举报电话:
 
  顺德区扫黑除恶办:22832730(工作时间);
 
  顺德区公安局:13702832110(24小时);
 
  (二)电子邮箱

  sdsh@shunde.gov.cn;
 
  (三)信件举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区扫黑办)。
 

 

 

创建时间:2022-05-26 16:40

顺德发布最新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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