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灭火器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拟采购一批灭火器,现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采购人: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
二、项目名称: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灭火器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BCGZX-ZWK-2025-033
四、项目内容:详见附件2《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灭火器采购需求》
五、项目预算:99998元
六、企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营业范围、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消防器材或相关业务;生产企业,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服务体系。
4、在近三年的商业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备注:①不能截图,必须完整下载后打印;②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_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与方式:
1、需提交《附件1:报价资料》纸质版+电子版资料。
(1)根据本公告要求填写《附件1:报价资料》,在相应的位置盖章并盖骑缝章,以PDF格式连版扫描发送至邮箱:jdsyzbcgzx@126.com,邮件名请以“灭火器采购项目+公司名称”的格式命名。
(2)报名资料纸质版正本一份,密封包装,张贴附件1封页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送交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东50号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海骏达楼405室招标采购部;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24:00(以院方收到报价资料邮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
注:1、全部资料必须加盖公章;2、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八、供应商选择:
采购人将根据有效的报价资料,选择总价最低的为唯一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1、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提供合同总额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甲方根据乙方的有效发票, 60天内结清货款总额90%;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货款余额10%。
3、银行转账。